古鳌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第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东高(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的股权转让给关联方上海睦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为现金出售,且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