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集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超过全体监事成员的半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转移智能ETC相关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智能ETC相关资产转移至控股子公司三川在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川在线”),有利于加强智能ETC业务管理,提高公司智能ETC业务的整体协同效应,且该交易条款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签订《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三川在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资产转移协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向三川在线转移智能ETC相关资产事项。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转移智能ETC相关资产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