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智股份:四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石小英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4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