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楼荣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之江实验室签订<委托开发合作项目补充协议(二)>的议案》鉴于各方已按《委托开发协议》约定完成了智能水声信号产品的研制,子公司已开展了产品应用推广,现经友好协商一致,各方同意对《委托开发协议》履行事宜签署《委托开发合作项目补充协议(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关于会议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