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在江苏三超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邹海培女士通讯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邹余耀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确定以2023年8月21日为预留授予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1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87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授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