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后,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以现场口头方式临时发出。
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夏小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选举夏小军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