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26  三超新材(300554)公司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刘建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公司大股东刘建勋先生计划在2024年11月12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42,1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近日,公司收到刘建勋先生出具的《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前述减持计划已于2024年12月25日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万股)占现总股本比例(%)
刘建勋集中竞价交易2024年12月9日—12月25日26.00114.211%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刘建勋合计持有股份11,093,5209.71319,951,4208.7131
无限售条件股份11,093,5209.71319,951,4208.713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上表中减持前后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14,211,577股为依据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股份减持系股东正常减持行为,不存在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刘建勋出具的《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