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在江 苏三超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 知于2026 年4 月17 日以微信、邮件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 出席董事9 人,其中邹海培、余刚、那恪、黄水荣通讯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柳敬 麒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了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 事认真审阅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 票,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