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 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201 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 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 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 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11-87357880
3.电子邮箱:caohb@diasc.com.cn
(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保荐代表人:吕复星、朱辉
2.协办人:高雨格
3.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
4.联系电话:021-38966571
5.电子邮箱:htlhecm@htsc.com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