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路通: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参与投资由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星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的湖北星燎高投网络新媒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及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2018-043、2023-043)。
(二)关联方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贾清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共同参与投资产业基金,认缴出资1,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产业基金构成关联交易。
本年年初至上述议案审议之日,公司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贾清先生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含本次交易)。
二、进展情况
鉴于产业基金合伙期限已届满,产业基金投资项目未全部完成退出,为便于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后续顺利退出,维护产业基金全体合伙人的权益,产业基金管
理人向全体合伙人提出产业基金存续期延长一年、对《湖北星燎高投网络新媒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产业基金部分拟退出项目事项及已退出投资项目的资金分配方案等相关事项,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就上述事项与产业基金管理人进行了沟通,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产业基金存续期等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产业基金存续期等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议主要审议内容如下:1、同意产业基金存续期延长一年并对《合伙协议》经营期限、决策程序等部分条款进行修订;2、同意产业基金部分项目拟退出事项及已退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等事项的安排。关联董事林竹先生、关联监事王迪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二)审议事项
1、本次延长产业基金存续期及变更《合伙协议》的具体内容
依据《合伙协议》,产业基金存续期间为7年,即2023年8月22日到期。鉴于产业基金投资项目未全部完成退出,产业基金管理人为履职尽责,需负责产业基金项目的退出及产业基金后期的清算,预计项目整体退出还需至少一年,因此向全体合伙人申请延长产业基金存续期一年并相应的修改《合伙协议》。在延长期内,如项目提前完成,将提前启动资金分配及清算工作。为配合延长投资期事宜,产业基金管理人同步提出修改《合伙协议》。
除将合伙期限延长一年外,对于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产业基金的出资、通过可分配资金及财产的分配方案、决定聘任和解聘为产业基金财产情况或者可分配资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三项事项的表决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变更为须经代表实缴出资比例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合伙人同意通过,且须经长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武汉洪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通过。
2、部分项目拟退出事项及已退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为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拟退出。根据管理人提交的分配方案,针对已退出项目公司本次分配的款项金额预计为385万元,最终分配金额及具体分配形式由产业基金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产业基金将根据具体决议事项以及《合伙协议》的约定,按照调整后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资金分配。
三、对公司的影响
尽管产业基金在项目选择、投资标准、项目决策等方面审慎运作,但仍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及市场等多种因素影响,无法完全规避投资风险。产业基金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保证产业基金后续运营的可持续性并确保公司收益的可回收性。
本次延长产业基金存续期后,合伙期限为8年,自2016年8月25日起算,产业基金届满日期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由于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尚未全部完成退出,就产业基金的后续处置问题,全体合伙人暂未形成一致意见,公司将持续关注产业基金项目的投后管理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