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路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同日以电子邮件、口头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且与会各位独立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2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2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
(1)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谢细波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邱京卫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庄小正先生、付新悦先生、王璐敏女士、赵甜女士、赖一松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
任谢细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蔡丛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蔡丛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担任财务总监职务。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