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路通: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不适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一 切正常,本次诉讼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尚 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 体影响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无锡市滨 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案号为(2026)苏0211 民初 2285 号,法院受理了林由帅、蔡伟国诉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件,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开庭传票,现相关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1:林由帅
原告2:蔡伟国
被告: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2、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撤销被告于2025 年11 月7 日作出的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2025 年11 月7 日作出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3、主要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公司于2025 年11 月7 日作出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以及2025 年11 月7 日作出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其召集及召开程 序严重违法,侵害了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三、本次诉讼案件判决情况
票。 本案已由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公司尚未收到开庭传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相关公告或定期报告。
五、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一切正常,本次诉讼不影响公司日常 经营的正常开展。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最终需 以法院判决为准。
六、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依法依规参与诉讼程序,积极稳妥应对上述事宜,并持续关注案件进 展,及时披露本诉讼的后续相关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2026)苏0211 民初2285 号应诉通知书及立案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2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