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路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爱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吴爱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吴爱军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说明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爱军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吴爱军 | 集中竞价交易 | 14.65 | 226,312 | 0.1132 |
| 吴爱军 | 大宗交易 | 0 | 0 | 0 |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吴爱军 | 合计持有股份 | 10,226,212 | 5.11 | 9,999,900 | 4.9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226,212 | 5.11 | 9,999,900 | 4.9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公告日,吴爱军确认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吴爱军确认其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备查文件
、吴爱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