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4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101,850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7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次注销7,950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