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关于转让新余乐朴均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4-019债券代码:123138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新余乐朴均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本次转让合伙企业出资份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本次转让出资份额目的为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回笼资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3、在公司对乐朴基金的投资期间,乐朴基金合计向公司分配金额为416.67万元,按照“先回本后分利”的收益分配原则,公司在之前年度收到的416.67万元在会计处理上先冲减本金,未确认投资收益。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为公司2024年度贡献税前投资收益416.67万元,该收益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最终以2024年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乐朴基金出资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圣旗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旗云网络”)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珠海乐朴均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新余乐朴均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朴基金”或“合伙企业”)的出资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2、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转让新余乐朴均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合伙企业5.55556%的出资份额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乐朴基金另一有限合伙人董海平,该转让价格以合伙企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参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依照本次董事会决议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将与受让方正式签订相关转让协议并负责协议履行相关事宜。
3、关联关系说明
(1)公司2018年12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乐朴基金出资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乐朴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中,董海平先生、裴革新先生以及张帆先生存在过去12个月内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张帆先生还担任乐朴基金有限合伙人湖南弘慧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理事长;王琴女士存在过去12个月内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龚秀娟女士系过去12个月内担任公司副总裁王丹先生之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交易在前述时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按关联交易的相关程序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新余乐朴均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前述人员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已解除,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董海平
身份证号码:11010197110******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海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名称:新余乐朴均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编号:SCU371
3、认缴出资总额:18,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7年8月30日
5、社会信用统一代码:91440400MA4X2ADQ8D
6、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7、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渝东大道政务服务中心3楼390室
8、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转让前后合伙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转让前 | 转让后 | ||||
合伙人名称 | 份额 占比 | 出资 金额 | 合伙人名称 | 份额 占比 | 出资 金额 | |
1 | 董海平 | 25% | 4,500 | 董海平 | 30.55556% | 5,500 |
2 | 昆明华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11111% | 2,000 | 昆明华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11111% | 2,000 |
3 | 深圳嘉源信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1.11111% | 2,000 | 深圳嘉源信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1.11111% | 2,000 |
4 | 周其生 | 5.55556% | 1,000 | 周其生 | 5.55556% | 1,000 |
5 | 宋亚青 | 5.55556% | 1,000 | 宋亚青 | 5.55556% | 1,000 |
6 | 张宇 | 5.55556% | 1,000 | 张宇 | 5.55556% | 1,000 |
7 | 深圳圣旗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5.55556% | 1,000 | - | - | - |
8 | 裴革新 | 5.55556% | 1,000 | 裴革新 | 5.55556% | 1,000 |
9 | 龚秀娟 | 5.55556% | 1,000 | 龚秀娟 | 5.55556% | 1,000 |
10 | 北京东方泓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77778% | 500 | 北京东方泓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77778% | 500 |
11 | 卢勤雯 | 2.77778% | 500 | 卢勤雯 | 2.77778% | 500 |
12 | 张帆 | 2.77778% | 500 | 张帆 | 2.77778% | 500 |
13 | 新余乐朴投资有限公司 | 2.77778% | 500 | 新余乐朴投资有限公司 | 2.77778% | 500 |
14 | 王琴 | 2.77778% | 500 | 王琴 | 2.77778% | 500 |
15 | 艾周平 | 2.77778% | 500 | 艾周平 | 2.77778% | 500 |
16 | 陈蕾 | 2.77778% | 500 | 陈蕾 | 2.77778% | 500 |
合计 | 100% | 18,000 | 合计 | 100% | 18,000 |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2023年(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18,779,426.85 |
负债总额 | 12,083,333.33 |
合伙人权益总额 | 106,696,093.52 |
项目名称 | 2023年1月-2023年12月 |
营业收入 | 0 |
净利润* | -7,010,140.26 |
*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四)其他情况
本次转让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不涉及或有事项(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本次权益转让交易中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项。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出资份额的转让价格以合伙企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参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甲方(转让方):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董海平
标的合伙企业:新余乐朴均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转让标的
甲方持有的合伙企业1,000万元认缴出资份额(已实缴)及其所有附属的权利。
(二)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转让标的对应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00万元,并结合考虑甲方已经从乐朴基金获得分配款项、市场环境等各项因素,经双方协商一
致同意,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00万元,并分三期付款。其中:乙方应当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40%首款人民币400万元;于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30%的二期款人民币300万元;于2024年12月31日前付清尾款人民币300万元。
(三)损益承担
1、双方确认并同意,本次转让完成后,乙方继续享有乐朴基金合伙人权益,承担有限合伙人义务。
2、双方确认并同意,本次转让之前乐朴基金存在的所有债务和责任,乙方以其受让的认缴出资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3、本次转让后乙方与乐朴基金其他合伙人按照各方重新签订的合伙协议之约定根据合伙份额承担亏损及享有收益。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履行,一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协议抑或违反在本协议下所作的承诺与保证致使其他方收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他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其中,若甲方逾期不配合乙方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则甲方应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按照转让价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若乙方逾期不支付甲方转让款项的,则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转让价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乐朴基金出资份额。
七、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对公司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新余乐朴均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份额转让协议》;
3、《新余乐朴均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3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