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丝路视觉”)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蓝”)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属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丝路蓝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3月23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兰花社区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301(306-308)
4、法定代表人:李萌迪
5、注册资本:12147.3144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脑动画、图像的设计、多媒体技术开发、虚拟数字技术开发、视觉艺术设计、展览策划及展示设计、网络技术开发、教育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计
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和限制项目);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展览展示布展及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模型设计、制作,舞台灯光音响设计及施工;文化、体育、产品活动策划;灯光音响集成设计与安装、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品牌管理、自有物业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丝路蓝为丝路视觉的全资子公司。
8、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丝路视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丝路视觉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957,067,621.40 | 2,192,214,525.49 |
负债总额 | 1,075,389,863.69 | 1,244,748,095.75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130,094,458.32 | 127,101,874.99 |
流动负债总额 | 815,826,120.76 | 983,806,974.07 |
净资产 | 883,645,603.57 | 947,833,602.67 |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 0 | 0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1月至3月(未经审计) | 2023年1月至12月(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88,090,160.53 | 1,430,901,013.24 |
利润总额 | -77,987,295.22 | 20,132,901.28 |
净利润 | -66,768,314.48 | 21,939,371.76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10,000万元
3、担保期限: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丝路蓝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已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已签署《融资额度协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通过的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9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9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互保实际发生的累计担保金额为56,420.5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53%。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46,420.54万元,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丝路蓝股东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融资额度协议》。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