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李萌迪关于减持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萌迪关于减持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股东李萌迪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李萌迪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红树西岸花园****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 |||
股票简称 | 丝路视觉 | 股票代码 | 300556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 减少 ■ | 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含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被动稀释0.22%) | ||
人民币普通A股 | 1,067,683 | 1.1% | ||
合 计 | 1,067,683 | 1.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因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0,091,125 | 16.54% | 19,023,442 | 15.6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22,781 | 4.13% | 3,955,098 | 3.26%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068,344 | 12.40% | 15,068,344 | 12.40% |
1、*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截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121,477,791股。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 否 □ 李萌迪于2024年9月20日委托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和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2024-072)(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大股东李萌迪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在前述减持期间内,李萌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 否 ■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 否 ■ | |||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 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萌迪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