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6.3条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11,006.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10,151.46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855.09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但存在单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诉讼事项:因阜阳创新馆科技创新成果展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合同纠纷,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蓝公司”)作为原告依法提起诉讼,被告为阜阳市科学技术局,目前诉讼请求本金为4,734.42万元。丝路蓝公司提交起诉材料后于近日收到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调解通知书》,该案件已进入诉前调解阶段,案号为(2024)皖1202民诉前调18267号。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
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行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