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5日以书面通知、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萌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开展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前述银行实际批复的额度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李萌迪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文件,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1)为前述议案一中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担保期限为一年;(2)为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支行签订的7,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合同》中的3,5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李萌迪先生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