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光科: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三点半在公司1号楼1111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敏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林海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3年4月24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16.2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授予33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