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光科: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四点在公司1号楼1111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山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4月24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16.2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授予33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