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光科: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高级管理人员林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林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6,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80%,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1,719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5%。
今日,公司收到林海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林海先生已按前述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减持,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林海 | 集中竞价 | 2023年6月6日 | 38.0194 | 3.1719 | 0.0445 |
林海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减持价格区间在37.83元至38.16元之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林海 | 合计持有股份 | 12.6875 | 0.1780 | 9.5156 | 0.133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719 | 0.0445 | 0 | 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5156 | 0.1335 | 9.5156 | 0.1335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林海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和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林海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履行完毕。
3、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