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光科: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8日上午10:00在公司1号楼1111会议室,采取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