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丰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药业”或“公司”)产业投资生态圈,依托基金管理人的行业管理经验及其他出资方的资源优势,有机结合政府引导基金及各优质医药资本,公司与杭州健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健恒”)、杭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产投”)、杭州泰鲲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泰鲲”)、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医药”)及杭州西湖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产业基金”)签署《杭州资本生物医药成果转化基金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杭州国舜健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合伙企业”或“国舜健恒创投”),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公司将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
19.05%(以下简称“本次投资”)。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健恒及国舜健恒创投已完成工商登记,基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首期资金8,400万元已募集到位,现将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工商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国舜健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CTMAFP2E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健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曙光路85-1号1263室成立时间:2023-08-24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基金首期资金募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首期资金8,400万元已募集到位,认缴出资额和已出资额情况如下表:
(三)基金的备案信息
基金名称:杭州国舜健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杭州国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3年10月31日
备案编码:SABZ29
序号 | 出资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金额 (万元人民币) | 认缴出资占比 | 首期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
1 | 杭州健恒 | 普通合伙人 | 1,000 | 4.76% | 400 |
2 | 杭州产投 | 有限合伙人 | 4,000 | 19.05% | 1,600 |
3 | 杭州泰鲲 | 有限合伙人 | 4,000 | 19.05% | 1,600 |
4 | 贝达药业 | 有限合伙人 | 4,000 | 19.05% | 1,600 |
5 | 华东医药 | 有限合伙人 | 4,000 | 19.05% | 1,600 |
6 | 西湖产业基金 | 有限合伙人 | 4,000 | 19.05% | 1,600 |
合计 | 21,000 | 100% | 8,400 |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基金将重点关注医疗健康行业优质早期项目,主要涵盖创新生物技术、医疗服务、药品研发与制造、医疗器械、医疗相关的耗材与设备。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基金投资与公司产业优势互补、相辅相成,有助于公司抓住生物医药行业发展机遇,丰富产业生态,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投资是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活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合伙企业后续运营中,可能存在项目实施、风险管控、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退出等多方面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跟进合伙企业后续管理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妥善把控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国舜健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2、杭州国舜健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