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关于投资引进CFT8919项目的进展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引进CFT8919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药业”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引进CFT8919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C4Therapeutics, Inc.(NASDAQ:CCCC,以下简称“C4T”)签署《许可与合作协议》(以下简称“《许可协议》”),以自有资金支付C4T 1,000万美元的首付款,取得在中国(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以下简称“授权地区”)开发、制造和商业化CFT8919的独家权利,并可获得前述区域以外约定比例的销售提成;同时,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香港”)与C4T签署《股权认购协议》,以2,500万美元认购C4T增发的5,567,928股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投资交易金额及同类交易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均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考虑到本次交易涉及证券投资,故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引进CFT8919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根据《许可协议》的约定向C4T支付了1,000万美元的首付款,贝达香港已根据《股权认购协议》的约定向C4T支付了2,500万美元的股份认购款,相应的股份交割手续C4T现已办理完毕,贝达香港持有C4T 5,567,928股普通股。
2023年12月,CFT8919片“拟用于携带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的局晚期或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药品临床试验申请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开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CFT8919片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三、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贝达药业围绕肺癌治疗为核心,通过自主研发与战略合作,搭建起丰富且具有潜力的研发管线。依托公司在非小细胞肺癌(NSCLC)领域全方位多角度的扎实深耕、在市场上树立的良好品牌形象及强大的商业化能力,此次与C4T合作共同开发和商业化CFT8919,将进一步充实公司的研发管线,在公司原有的一代及三代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抑制剂基础上加强公司在EGFR通路的竞争力,未来有望带来新的营收增量。
本次交易是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活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证券投资已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控程序有效、健全,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本次交易。考虑到CFT8919在研发、上市、市场开拓等过程中的不可预测因素较多,公司将密切关注CFT8919的研发进展,妥善把控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