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发教育: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公告编号:2024-014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4年3月27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4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0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188号成
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斌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与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143,000,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248%(公司现有总股本399,514,567股,扣除不享有表决权的回购股份2,563,684股,即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96,950,88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名,代表公司股份25,277,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79%。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142,837,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83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16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3,000,6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277,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3,000,6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277,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3,000,6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277,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000,6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277,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3,000,6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277,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32,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277,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袁斌(持股数量117,568,630股)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000,6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277,584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000,6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277,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关于修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9.01《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000,6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277,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9.02《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846,3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1%;反对15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123,2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896%;反对15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1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9.03《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846,3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1%;反对15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123,2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896%;反对15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1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9.04《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846,3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1%;反对15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123,2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896%;反对15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1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9.05《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846,3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1%;反对15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123,2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896%;反对15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1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9.06《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管薪酬与考核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5,277,5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277,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袁斌(持股数量117,568,630股)、虞良(持股数量154,420股)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32,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277,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袁斌(持股数量117,568,630股)回避
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32,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277,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袁斌(持股数量117,568,630股)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32,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277,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袁斌(持股数量117,568,630股)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三)《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000,6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277,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朱金峰律师和孙冲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