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发教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大强)

查股网  2024-09-25  佳发教育(300559)公司公告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佳发教育股票代码:300559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大强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大华街*号*栋***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及比例减少(离婚财产分割、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9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大强
上市公司/公司/佳发教育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陈大强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510***********0679住所/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大华街*号*栋***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不是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婚姻关系解除,根据达成的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约定而进行股份分割。信息披露义务人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转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明确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大强先生持有32,763,080股公司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8.3869%。因大宗交易、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变动、离婚财产分割等事项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8.3869%下降至4.6940%,持股比例变动达到3.692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将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事项总股本情况持股数量变动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2022年7月22日大宗交易减持2,010,000股剔除回购专户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390,645,883股由32,763,080减少至30,753,080由8.3869%降至7.8724%
2023年6月29日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进行非交易过户,导致公司回购专户由8,868,684股变动至2,563,684股剔除回购专户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变更为396,950,883股持股数量不变由7.8724%降至7.7473%
2024年7月9日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进行非交易过户,导致公司回购专户由2,563,684股变动至0股公司总股本为变更为399,514,567股持股数量不变由7.7473%降至7.6976%

根据陈大强先生与颜勤女士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陈大强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2,00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0036%,分割至颜勤女士名下。本次离婚财产分割转让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手续完成之后,股东陈大强先生持有公司18,753,08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4.6940%,

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颜勤女士持有公司12,00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3.0036%。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性质本期权益变动前 (2022年7月18日)本期权益变动后 (非交易过户登记完成日)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陈大强合计持有股份32,763,0808.3869%18,753,0804.694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763,0808.3869%18,753,0804.694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佳发教育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大强)

日期:2024年9月2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大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离婚协议》及解除婚姻证明文件;

3.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188号佳发科技大厦证券部2.联系人:阴彩宾3.联系电话:028-6529370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武科西二路188号
股票简称佳发教育股票代码3005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陈大强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大华街*号*栋***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离婚财产分割办理非交易过户、公司回购股份及回购专户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 32,763,080(股) 持股比例: 8.386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后数量:18,753,08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4.6940% 变动比例: 3.692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 以离婚财产分割以办理完成非交易过户手续时间为准 方式: 非交易过户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大强)

日期:2024年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