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心医疗:关于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300562 证券简称:乐心医疗 公告编号:2023-070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7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7月27日披露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名单和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名单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规定的激励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即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名单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均为公司或子公司在职员工,不含监事、独立董事,不含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
1、公司于2023年07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7月27日披露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2、2023年07月27日-2023年08月10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进行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微信、面谈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监事会将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截至2023年08月10日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