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心医疗: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并作废已授予但未完成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2 证券简称:乐心医疗 公告编号:2023-090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并作废已授予但未完成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由于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此截止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满(2023年09月15日),本次完成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股票数量为0股;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放弃归属的351,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5人,可申请办理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351,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归属价格为14.05元/股。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符合归属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完成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股票数量为0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0年0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0年09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9,032.1292万股的3.1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8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5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12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63%,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00%。
3、公司以2020年09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59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80万股;授予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
4、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14.26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6、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 15% |
7、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0年-2022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对应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预设 目标值 | 预设下限 | 预设 目标值 | 预设下限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0年 | 130,000 | 110,000 | 8,000 | 7,000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1年 | 200,000 | 160,000 | 16,000 | 12,000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2年 | 300,000 | 240,000 | 28,000 | 20,000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0年10月30日前授予)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0年 | 130,000 | 110,000 | 8,000 | 7,000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1年 | 200,000 | 160,000 | 16,000 | 12,000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2年 | 300,000 | 240,000 | 28,000 | 20,000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0年10月30日后授予)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1年 | 200,000 | 160,000 | 16,000 | 12,000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2年 | 300,000 | 240,000 | 28,000 | 20,000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1)若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预设下限,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若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达到上述业绩考核预设下限,但未达到上述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5%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乐心医疗2023年公告业绩考核预设目标值,则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50%。
(3)若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达到上述业绩考核预设目标值,则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100%。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8、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不合格”五个等级,分别对应归属系数区间如下表所示:
评价结果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待改进 | 不合格 |
归属系数 | 90%-100% | 70%-89% | 50%-69% | 0%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年0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0年08月27日至2020年09月05日,公司在官方网站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司员工可通过邮件、传真、书面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
3、2020年09月0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0年09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通过。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就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本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0年0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以2020年09月17日为授予日,以14.2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9名激励对象授予4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年0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年0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
乐心医疗2023年公告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根据本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20年09月17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为2022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15日。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首次授予权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 是否满足归属条件的说明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 公司未出现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 |||||||||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职时间均超过12个月,满足归属条件。 |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1、若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预设下限,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若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达到上述业绩考核预设下限,但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预设目标值,则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50%。 3、若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达到上述业绩考核预设目标值,则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10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 | 经审计,公司2021年的营业收入为18.21亿元,达到第二个归属期的营业收入预设下限,因此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50%。 | ||||||||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有25名激励对符合激励条件。 | |||||||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可为满足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5人,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351,000股。对于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予以作废失效。
三、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首次授予价格调整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06月21日、2022年04月21日实施完成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22年07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及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14.26元/股调整为14.05元/股。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乐心医疗2023年公告公司于2022年07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0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和第二个归属期因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分别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847,000股、881,500股。此外,公司于2022年0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并作废已授予但未完成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0,500股,公司予以作废处理。
截止目前,公司已作废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4,120,000股(含本次未完成归属的351,000股)。上述调整内容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由于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此截止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满(2023年09月15日),公司此次完成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股票数量为0股;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放弃归属的351,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具体如下:
姓名 | 职务 |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百分比 | 本次实际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潘农菲 | 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注] | 400,000.00 | 90,000.00 | 22.50% | 0 |
钟玲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30,000.00 | 5,400.00 | 18.00% | 0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共23人) | 1,270,000.00 | 255,600.00 | 20.13% | 0 | |
合计 | 1,700,000.00 | 351,000.00 | 20.65% | 0 |
乐心医疗2023年公告注:目前潘农菲先生已辞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五、相关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针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对归属条件未成就部分进行作废处理等事项,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归属及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须按照《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六、本次归属结果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结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