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心医疗: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62 证券简称:乐心医疗 公告编号:2024-121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公司2024年08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16,023,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拟分配现金股利合计人民币28,083,118.4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前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注: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得参与权益分派,目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877,200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本基数216,023,988股 = 公司目前总股本216,901,188股-回购专户股份数量877,200股;下同。
2、本次权益分派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计算如下:每10股派息 = 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 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 = 28,083,118.44 ÷ 216,901,188 × 10 = 1.294742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 = 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 – 每股现金红利 = 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1294742元/股。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08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现将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16,023,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拟分配现金股利合计人民币28,083,118.4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前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公司披露权益分配预案至实施期间,公司可参与分派的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77,200股后的216,023,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77,200股,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09月0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09月0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09月0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09月0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户 | 股东名称 |
1 | 02*****748 | 潘伟潮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08月27日至登记日:2024年09月0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77,200股后的216,023,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 可参与权益分派股份总数 ×(每10股派息金额 ÷ 10)= 216,023,988 × (1.30 ÷ 10) = 28,083,118.4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权益分派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计算如下:每10股派息 = 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 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 = 28,083,118.44 ÷ 216,901,188 × 10 = 1.294742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 – 每股现金红利 = 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1294742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等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利路105号乐心医疗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钟玲
咨询电话:0760-85166286
传真电话:0760-85166521
八、备查文件
1、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的相关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