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心医疗:关于回购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乐心医疗2024年公告证券代码:300562 证券简称:乐心医疗 公告编号:2024-135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2月0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使用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6.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02月01日、2024年02月0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2024年04月26日,公告披露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及方案实施结果,公司将每股回购价格上限由
16.00元/股(含)调整为15.85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截至2024年10月0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02月0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0,000股,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02月0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乐心医疗2024年公告018)。
在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2024年10月09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合计2,412,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公司目前总股本为217,466,188股)的1.11%。公司于2024年07月11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回购专户中的1,500,000股股票转入员工持股专用证券账户“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用以实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9%,目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票912,200股。
自首次回购至2024年10月09日,公司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格为13.24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6.0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0,963,068.9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经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02月06日至2024年10月09日。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情况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宜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公司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乐心医疗2024年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进展及结果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共回购股份2,412,200股。回购期间公司发布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并于2024年07月11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500,000股股票转入“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用以实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4.43元/股,目前处于锁定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7月15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12,200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未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时机将该部分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未将回购股份用于前述用途,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股票进行注销;若发生注销已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假设公司未来将回购专户中剩余尚未使用的912,200股股票继续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公司股本结构(以2024年09月30日为股权登记日)计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使用前 | 使用后 |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56,393,880 | 25.93% | 57,306,080 | 26.35%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61,072,308 | 74.07% | 160,160,108 | 73.65% |
总股本 | 217,466,188 | 100% | 217,466,188 | 100% |
乐心医疗2024年公告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金额以及回购方式、委托时间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此公告。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