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心医疗: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11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 年4 月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核实<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4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 \(《关于核实<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 激励计划的拟授予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4 年4 月11 日-2024 年5 月9 日公司在内部OA 系统进行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如有异议可通 过电话、邮件、微信、面谈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监事会将充分听取公示意
见。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列入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4 年5 月15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5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 年05 月15 日为授予日 向44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200.00 万份,行权价格为9.16 元/份。监事 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6、2024 年8 月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议案》 《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5 年5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 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5 年10 月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 律意见书。
9、2026 年6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 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 符合激励条件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因本激励计划中的8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激励对象不再符合 激励条件,其合计持有的11.50 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将由公司进行注 销。
根据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属于其授权范围内 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尚需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认真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有 8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该部分人员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11.50 万份进行注销。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世辉(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出具了《北 京世辉(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 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乐心医疗就本次调 整、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 理办法》和《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 满足,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 权及注销手续。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会根据相关规定将注销的股票期权对应已摊销的股权 激励费用调整资本公积和当期成本费用。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 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备查文件
1、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世辉(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