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宇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奚海清)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奚海清2022年度的述职报告
2022年,本人作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度,在本人的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0次董事会,本人通过现场表决10次,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审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3次。
本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汇总表 | |||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项内容 | 独立意见 |
2022年3月1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年3月25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监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年4月2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4月26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年5月2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年6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8月1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年11月3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12月2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本人作为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能够根据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定期参加会议。2022年度共参加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就提名委员会年度工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在公司2022年年报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进展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讨论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年,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汇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够注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5、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情况发生。
2023年度,本人希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加强内控制度的监督和完善,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公司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奚海清2022年度的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奚海清(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