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宇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3年12月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奚海清作为本次会议主持人,会议对公司出租房屋暨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房屋的租赁价格参考市场公允价,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奚海清(签字)
汪激清(签字)
刘 刚(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