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宇股份: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 经理刘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 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刘斌先生上述职务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8 年5 月7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刘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其配偶或其 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已披露情形外,刘斌先生不存在 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其辞任上述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刘斌先生已按照公司离职 管理制度做好工作的交接,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股份管理。
特此说明。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