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博设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股东杨为众、深圳市筑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筑为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筑就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马镇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公司5%以上股东杨为众、深圳市筑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筑先投资”)、深圳市筑为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筑为投资”)、深圳市筑就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筑就投资”)和高级管理人员马镇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24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903%),计划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537,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251%)。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杨为众、筑先投资、筑为投资、筑就投资、马镇炎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截至目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马镇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股,减持比例为0.0001%;持股5%以上股东杨为众通过盘后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40,000股,减持比例为0.9977%;筑先投资、筑为投资、筑就投资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马镇炎
马镇炎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5月5日 | 13.46 | 100 | 0.0001% |
杨为众
杨为众 | 盘后交易 | 2023年7月17日 | 13.08 | 1,640,000 | 0.9977% |
合计
合计 | 1,640,100 | 0.9978% |
截至目前,筑先投资、筑为投资、筑就投资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杨为众 | 合计持有股份 | 17,169,600 | 10.4316% | 15,529,600 | 9.4471%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292,400 | 2.6079% | 2,652,400 | 1.6135% | |
高管锁定股 | 12,877,200 | 7.8237% | 12,877,200 | 7.8336% | |
深圳市筑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440,000 | 8.1656% | 13,440,000 | 8.1760% |
深圳市筑为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160,000 | 7.3880% | 12,160,000 | 7.3973% |
深圳市筑就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160,000 | 7.3880% | 12,160,000 | 7.3973% |
马镇炎 | 合计持有股份 | 3,320,000 | 2.0171% | 3,319,900 | 2.0196%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830,000 | 0.5043% | 829,900 | 0.5049% | |
高管锁定股 | 2,490,000 | 1.5128% | 2,490,000 | 1.5147% | |
合计 | 58,249,600 | 35.3903% | 56,609,500 | 34.4374% |
注: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2023年3月23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64,592,000股为依据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2023年7月17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64,384,000股为依据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上述减持股份情况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进展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