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博设计: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4:30
2、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八路泰然大厦B座8楼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先林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6年5月 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77,009,5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47.73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6,83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47.62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176,2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176,2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10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176,2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93%。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002,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4%;反对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01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徐先林、徐江、杨为众、西藏筑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西藏筑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筑为投资管理企业(有 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09%;反对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9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0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6、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幸黄华律师、王佳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