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技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技术”、“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704,61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3,809,926.7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6,191,490.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00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调整后)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1 | 储能锂电池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54,000.34 | 36,134.15 |
2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 16,000.00 | 15,485.00 |
合计 | 70,000.34 | 51,619.15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配置,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亦不会
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提升公司价值。
五、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适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使用一定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 政 贺玉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