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技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5: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1102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登志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4,264,9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7222%。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的股东4人(其中,3名股东亲自出席,1名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32,722,5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10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4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0.617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5,598,9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4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056,5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24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54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17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本公司独立董事刘超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00-15.00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2024年5月12日下午17:00),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64,9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8,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64,9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8,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64,9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8,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64,9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8,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64,9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8,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2,8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2,8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陈登志先生、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30,692,091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64,9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8,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64,9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8,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64,9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8,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64,9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8,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64,9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8,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逐项表决);
该议案采取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2.01、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64,9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8,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12.02、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64,9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8,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12.03、审议通过《对外担保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64,9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8,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12.04、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64,9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8,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12.05、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64,9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8,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38,8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2,8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因董事苗新民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一,且担任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恒兴”)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故本议案众恒兴持有的股份数2,026,135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38,8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2,8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众恒兴,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2,026,135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原因同上)。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38,8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2,8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众恒兴,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2,026,135股不计入有
效表决总数(原因同上)。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晏律师、王成昊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