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技术: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4号)核准,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陈登志先生在内的1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704,612股,发行价格为12.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3,809,926.7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618,436.4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6,191,490.30元(不含增值税)。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8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003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52,380.99 |
募集资金净额 | 51,619.15 |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485.00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 15,485.00 |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18,000.00 |
现金管理收益 | 0.00 |
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 35.93 |
募集资金余额 | 8,170.08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进行更新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前期,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4年半年度内,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银行存储专户余额为8,170.08 万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开户人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专户金额 (含利息) |
1 | 科信技术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443066065013008430158 | 29.15 |
2 | 科信技术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 749778132185 | 7,139.80 |
3 | 科信技术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 44250100000700005544 | 0.16 |
4 | 科信技术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6011110000131527 | 1,000.97 |
合计 | 8,170.08 |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132,717.3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投入与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010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1,619.15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48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48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储能锂电池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36,134.15 | 36,134.15 | 0 | 0 | 0.00% | 2026年01月08日 | 0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 否 | 15,485 | 15,485 | 15,485 | 15,485 | 100.00%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 目小计 | — | 51,619.15 | 51,619.15 | 15,485 | 15,485 | — | —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1.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 | 51,619.15 | 51,619.15 | 15,485 | 15,485 | -- | -- | 0 | -- | -- | |
未达到计划 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由于储能锂电池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整体进度有所放缓。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4年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132,717.3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4年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除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170.08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前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来将全部投入承诺募投项目,并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