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关于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企业2023年度第一期集合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企业2023年度第一期集合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又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 CP257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包括公司在内的三家企业的集合短期融资券注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参与的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企业2023年度第一期集合短期融资券(简称“23长三角集合CP001”)已成功发行。本次集合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其中公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发行结果具体如下:
债券名称 | 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企业2023年度第一期集合短期融资券 | 债券简称 | 23长三角集合CP001 |
债券代码 | 042380753 | 期限 | 270日 |
起息日 | 2023年12月25日 | 兑付日 | 2024年9月20日 |
计划发行总额 | 70,000万元 | 实际发行总额 | 70,000万元 |
发行利率 | 2.98% | 发行价格 (百元面值) | 100.00 |
簿记管理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承销商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集合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www.shclearing.com)。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