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9-09  激智科技(300566)公司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8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9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彦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4名,代表股份70,903,98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0%(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69,248,57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0名,代表股份1,655,40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外

的其他股东)182人,代表股份13,765,30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62,104,62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383,300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9,721,323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70,588,38499.5549%306,9000.4328%8,7000.0123%0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3,449,70897.7073%306,9002.2295%8,7000.0632%00%
2.00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70,324,61899.1829%575,7660.8120%3,6000.0051%0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13,185,94295.7911%575,7664.1827%3,6000.0262%00%

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2.00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9月0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