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165号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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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鉴证报告 | 1-2 | |
二、 | 专项报告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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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165号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测电子”)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精测电子董事会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精测电
鉴证报告 第2页
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精测电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精测电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精测电子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洪勇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曹蕾
中 国·上海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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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79号文《关于同意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1,446,011股,发行价格每股47.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3,999,982.61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0,07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483,929,982.61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立的127906155810410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10,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264,150.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2,735,831.67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1,446,011.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451,289,820.6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23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5月1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5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专项报告 第2页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5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因工作需要,公司终止了与招商证券的原保荐协议,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2022年6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元: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一、募集资金净额 | 1,482,735,831.67 |
加:已从募集资金净额扣除的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金额 | 1,870,000.00 |
加:利息收入 | 19,773,232.54 |
减:发行费用进项税额 | 675,849.06 |
减: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 1,007,045,619.91 |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 1,005,171,977.01 |
其他 | 3,642.90 |
置换的发行费用 | 1,870,000.00 |
减: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 51,834,464.68 |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 51,828,582.55 |
其他 | 5,882.13 |
专户销户转出补流款项 | 183,049,888.20 |
二、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实际余额 | 261,773,242.36 |
说明:1、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其中1个项目,其实施主体是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将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账号:
127906155810410)募集资金专户中的74,330万元转至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账号:12193008631070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增资款项,相应增加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该增资
专项报告 第3页
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使用22,120.2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该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469号《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3、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83,049,888.2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4、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将Micro-LED显示全制程检测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尚未建设部分的实施地点由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四路50号武汉市源泰宇德实业有限公司光谷产业园101#厂房第二层、第一层的部分区域变更为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流芳园横路以北、佛祖岭四路以西,尚未建设部分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厂房变更为自建厂房,同时项目投资总额由36,476万元变更为43,33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未发生变化,其余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5日、2022年7月7日将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账号:127906155810410)募集资金专户中的2,900万元、24,700万元转至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账号:12790657351050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增资款项,相应增加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实收资本。
5、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全部到期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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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将 Micro-LED 显示全制程检测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尚未建设部分的实施地点由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四路50号武汉市源泰宇德实业有限公司光谷产业园101#厂房第二层、第一层的部分区域变更为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流芳园横路以北、佛祖岭四路以西,尚未建设部分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厂房变更为自建厂房,同时项目投资总额由36,476万元变更为43,33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未发生变化,其余以自有资金投入。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使用22,120.2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21年5月将该置换资金转出。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22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83,049,888.2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专项报告 第5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61,773,242.36元,全部为活期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名称 | 账户名称 | 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款项性质 |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7906155810410 | 7,916,361.51 |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 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127906573510505 | 253,856,880.85 | 活期存款 |
合计 | 261,773,242.36 |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4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对照表 第1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82,735,831.6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828,582.5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86,193,639.0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57,000,559.5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86,193,639.0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9.3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否 | 743,300,000.00 | 743,300,000.00 | 11,727,407.76 | 569,394,410.98 | 76.60 | 2022年6月 | -21,159,325.74 | 否 | 否 |
2.Micro-LED 显示全制程检测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是 | 301,305,849.06 | 301,305,849.06 | 40,101,174.79 | 49,476,165.97 | 16.4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38,129,982.61 | 438,129,982.61 | 438,129,982.6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482,735,831.67 | 1,482,735,831.67 | 51,828,582.55 | 1,057,000,559.56 | 71.29 | |||||
超募资金投向 |
对照表 第2页
合计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全球政治经济局势动荡、国际贸易环境恶化对供应链造成不利因素的影响,同时半导体前道量测设备出机交付及验证周期相对较长,这些均对收入确认带来一定的滞后性。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经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将 Micro-LED 显示全制程检测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尚未建设部分的实施地点由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四路 50 号武汉市源泰宇德实业有限公司光谷产业园101#厂房第二层、第一层的部分区域变更为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流芳园横路以北、佛祖岭四路以西,尚未建设部分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厂房变更为自建厂房,同时项目投资总额由 36,476 万元变更为 43,33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未发生变化,其余以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4月。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经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将 Micro-LED 显示全制程检测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尚未建设部分的实施地点由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四路 50 号武汉市源泰宇德实业有限公司光谷产业园101#厂房第二层、第一层的部分区域变更为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流芳园横路以北、佛祖岭四路以西,尚未建设部分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厂房变更为自建厂房,同时项目投资总额由 36,476 万元变更为 43,33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未发生变化,其余以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4月。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公司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使用22,120.2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21年5月将该置换资金转出。 |
对照表 第3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82,677,301.43 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2年7月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节余资金183,049,888.20元。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入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61,773,242.36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