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4  精测电子(300567)公司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精测转债”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不行使“精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精测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10月24日至2024年4月23日),如再次触及“精测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4年4月23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精测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精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精测转债的公告》。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