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5  精测电子(300567)公司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苗丹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10点30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2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1人),监事苗丹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苗丹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刘炳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