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3-149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关联人刘荣华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昆山龙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一份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13,317,096.13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修改后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修改后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应条款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修改后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公司运营的有效监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重新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新制定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重新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新制定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和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重新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新制定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重
新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新制定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2月29日14点30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2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