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4-066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每年末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立信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的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以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5,407,338.76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单位:元) | |
信用减值准备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5,740,707.48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07,399.72 | |
资产减值准备 | 存货跌价准备 | 4,742,432.95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5,331,598.05 | |
合计 | 15,407,338.76 |
2、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上述单项计提的金融资产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两个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组合1 | 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
组合2 | 公司合并范围以外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 |
对于组合1,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未发生信用减值,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组合2,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应收款项预期损失率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 预期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含2年) | 10 |
2-3年(含3年) | 15 |
3-4年(含4年) | 20 |
4-5年(含5年) | 50 |
5年以上 | 100 |
2、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5,407,338.76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15,407,338.76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15,407,338.76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因此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公允、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说明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七、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