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苗丹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10点30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22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苗丹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刘炳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