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董事会决议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10点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2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4人)。董事陈凯先生、马骏先生,独立董事马传刚先生、张慧德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