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1-10  精测电子(300567)公司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9日10点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江门广汇新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汇新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8,850万元人民币的转让价格受让广汇新测持有的江门精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精测”)72.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江门精测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董事陈凯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主要弃权理由是: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

未来是否能较好达到公司长远的收购目的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